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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金融公司开价1618万要购买一个叫“聚划算”的商标。2009年,苏先生开了一家连锁洗衣企业,随着业务的拓展,又增加了家政服务的业务。当时他们的想法便是将服务聚合,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故而想到了“聚划算”这个词。之后陆续申请注册了第3类、29类、31类、36类和37类的商标,并成功拿到了证书。
在2011年8月1日,苏先生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第9791341号36类“聚划算”商标,于2012年10月7日成功核准注册,使用权期限至2022年10月6日。成功注册之后,苏先生便将“聚划算”商标应用在自己公司的产业上,比如洗衣店、家政服务和农副产品。
和中国最大的电商平台同名,苏先生多少有些惊讶。据了解,上月底,一位神秘买家他进行洽谈和询价。“经过几次谈判,对方表示愿意投资1618万元购买我的金融服务商标。”据了解,在此之前,许多公司曾以各种方式寻找苏先生,并表示有意将“聚划算”系列商标从苏先生手中收购。
那么,仅仅为一个商标支付1618万元的价格,对于这家金融公司来说,真的划算吗?首先,从“聚划算”商业模式的角度来看,字面意思非常简单明了,非常吸引人。同时,它也与金融行业紧密相关,非常适合公司的主营业务。而最具价值的是,聚划算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因为背靠阿里它有着巨大的流量,这才是它能卖出天价的主要原因。
但从阿里巴巴的角度看这个问题,其他公司和自己公司旗下产品一个商标,这将导致品牌价值的丧失,甚至在未来还有品牌形象损害的风险。那阿里能否对此商标提出异议呢?众所周知,我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原则”,苏先生在10年前抢注了该商标,10年前的阿里并没有太多的宣传,知名度跟现在是没法相比的,只能遵从商标“在先申请原则”。阿里没法启动商标异议。
企业应根据其自身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注册45大类,尽可能做到全面布局,预防商标抢注、傍名牌问题发生;同时在产品宣传使用中,规范使用商标,保留使用证据,做好商标预警机制,有效规避商标侵权、被撤三、无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