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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国际生命科学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烟政发〔2016〕28 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20年我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按照《烟台市药品和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奖励实施细则(修订)》(烟科〔2019〕41号)的有关要求,提交扫描盖章的申报书及推荐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受疫情影响,暂不提交纸质材料,请准备纸质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二、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3月3日17:00前报市科技局社发科,联系电话6786647,yantaisf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奖励申报针对上一年度,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的有关证书、产业化收入(不需提交审计报告,市科技局统一组织)。
2、市科技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对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单位资格,并记入科研信用档案,同时取消该单位今后申报科技相关政策的资格。
附件1.烟科〔2019〕41号关于印发《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实施办法》等6个制修订文件的通知(印刷稿).doc
附件2.申请表.doc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