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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决定注册一件商标时,可以自行或者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提交申请书。
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才是迈出了一小步,后面还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第一道门槛——商标是否受理问题。
很多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经验不足,兴致冲冲地提交申请书后却收到了“商标不予受理通知书”,才刚开始就遇到了难题,十分糟心。
今天,物微志信就跟大家聊一聊,商标注册不予受理主要是由哪些情况造成的,以后申请商标时可以少踩坑。
商标注册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1、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2、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3、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4、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5、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6、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商标申请被受理后才会进入下一步的商标审查,如果一直不符合要求,最终不予受理,那就无法获得商标专用权。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书之前,可以自我核查一下,是否有哪些疏漏,或者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由专业人员帮忙审核,更为稳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