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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烟工信企〔2021〕1号
各区市工信局,开发区经发科创局,高新区经发部,长岛综试区经发局:
为加快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优、市场占有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市局定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并连续经营3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且进入市场(技术运用)一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烟工信企〔2020〕1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
2、2018年以前已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产品可重新参加2021年度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研发费用等数据)原件,或包含前两个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研发费用等数据)原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审计报告可单独装订。
(四)企业2020年度12月份所有在职职工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
(五)企业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研发投入情况,审计报告中含研发费用等数据的不需提供。
(六)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技术人员名单。
(七)以下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资料和证书复印件:
1.专业化:与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签订的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或配套服务协议(合同),主导产品实物照片,本市市级及以上行业协会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属全国和省市领先地位的证明、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的行业领先地位的报道、主导产品和服务在国内或省市内细分市场地位说明材料等。
2.精细化:企业5S管理等证明图片(材料),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政府质量奖等获奖证书,企业精细化管理、装备水平、管理效益、产品品牌和市场比较优势说明材料等。
3.特色化:企业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证明材料或证书,“中华老字号”、驰名商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证书,企业弘扬传统技艺文化和地域文化、生产具有特色产品说明材料等。
4.创新化:近2年内新授权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证明材料或证书,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认定文件;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或文件,参与制(修)定国家标准、主持(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证明材料,企业拥有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四新经济、信息化应用水平说明材料等。
(八)符合优先指标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九)属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十)申报企业盖章确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说明)材料。
材料使用A4纸双面印刷,逐页编制总页码,书籍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装订顺序为:封皮、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根据《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未经市级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得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请各区市工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本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荐上来,为今后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夯实基础。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业,可以直接向市工信局申报。
(二)报送时间。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3月26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各一式一份)等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科。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243879
地址:莱山区府后路10号人防综合办公大楼601A室
邮箱:ytgxqyfzk@yt.shandong.cn
附件:
2.推荐2021年度烟台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汇总表.xlsx
烟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18日